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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規定

外語中心英文論文校稿服務要點

109.5.21 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09.19 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10.06 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9.06.24 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點、目的:

為推動本校師生論文的國際化,以提升本校的學術地位,外語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聘請專業的外籍人士(以下簡稱潤稿員),成立英文論文寫作服務小組,提供本校教師及研究生(以下簡稱申請人)撰寫英文論文時所需之校稿協助。

第二點、對象與資格:

本校教師及研究生。

第三點、編修範圍:

潤稿(proof-reading)並非審稿(reviewing),也非翻譯(translating),主要係以修正英文拼字、文法、標點符號、大小寫、用字、句法、文句或篇章連貫性、及可使意義清楚而作的換字等之修改。參考文獻及圖表說明若需編修,以潤稿員同意為原則。其他如論文重寫或整段不順,簡化重覆的文句或整段文句的調換等大幅修改,則不在編修範圍之內。至於文章內容,考量各研究領域之專業性及獨特性,潤稿員不會任意更動或修改,也不會質疑其適切性。潤稿後的內容是否能被指導教授或投稿期刊等單位接受,亦不在本中心校稿服務範圍內。

第四點、送件注意事項:
(一) 請於本中心網站下載申請單,填妥並簽名後掃描,連同需校稿之文件寄到 flcproofread@gmail.com,請勿直接寄給潤稿員。申請單未填寫完整或簽名者將退件,請詳填後再重新送件。曾有送件者,請勿以舊郵件寄送新稿件,以免混淆。寄件成功後會收到轉寄副本,若無收到,請務必打電話來外語中心確認稿件是否送寄成功,以避免延誤。
(二) 送件受理期間為週一~週五上班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平日下班時間、假日、颱風假送件者,申請日視同次一上班日。
(三) 本中心網頁有潤稿員之學經歷介紹,送件者可以指定。若申請時未指定,本中心將根據潤稿員稿件量分派。為確保三方(申請者、潤稿員及本中心)的訊息一致,與潤稿員溝通的往返信件務必同時副本給本中心,否則本中心無法協助處理突發狀況。
(四) 論文較長者可分次寄送稿件,但請依照章節先後順序送件,以維持稿件內容一致性。申請潤稿時請確定欲編修稿件之版本,申請提出後,除特殊情況,不得任意要求更換版本。

第五點、論文形式:

以電腦Word或LaTax輸出,12字元,兩倍行距,單欄式編排。格式未符合規定者將退件,請重新修改稿件格式後再申請。word檔案夾帶圖檔後如果太大 (例如:超過15MB),潤稿員可能編修完成後無法寄回,建議可把文內的圖表和參考文獻拆開,以另外一份檔案(如:PDF檔)讓潤稿員參考。

第六點、校稿時間:

校稿工作天不含例假日。編修字數一萬字以內者,交件日自申請日翌日起需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一萬字以上自申請日翌日起至少需1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否則視同急件。因本中心的稿件量大,申請時避免填寫少於五天的交件日期,實際交件日期以潤稿員及申請人共同協調出的時間為準。若需先估價,正式校稿起始日以申請人接受潤稿員的報價開始計算。

第七點、退稿:
若稿件的英文造成潤稿員無法看懂及修改時(如,以翻譯軟體翻譯之英文),或是所送文件在無註明出處或使用引號情況下,抄襲或剽竊他人文章,本中心有權退件;但已修改部份,申請人仍需付費。

第八點、計費方式:

(一) 短篇文件(約1-2頁之摘要)校稿時間若在15分鐘內,則以15分鐘為計價單位,金額為250元整。文章校稿時間超過半小時者,則以每半小時為最小計費單位,例:45分鐘,則以1小時計之收費;半小時為500元整。每筆申請加收潤稿總費用之20%為行政服務費。

(二) 若有經費限制,請於申請單註明,並於信件標題註明Price Quote,恕無法指定潤稿金額及時數上限。為避免紛爭,一次只能要求一位潤稿員估價,在回信確認拒絕前一潤稿員後,本中心才會將稿件送下一位潤稿員估價。

第九點、交件及繳費方式:

校稿完成後,本中心將以email/簡訊/電話通知費用。申請者須於完成繳費後,本中心才會寄回完稿。繳費方式採線上繳費,請依網頁指示至ATM或金融機構臨櫃繳費。若對完稿有疑義,請具體明確向潤稿員提出,並以副本知會本中心。若需大幅度修改將酌收費用,若無具體提出疑義,則視同該次校稿服務正式完成,不得異議。

第十點、正式收據:
(一) 申請單上收據抬頭請填寫清楚,繳費完成後恕無法更改。未經由本中心送件者,恕無法開立收據。另,潤稿服務對象只限在職之成大教職員工生(不包含校友),若要幫眷屬申請潤稿服務,其收據抬頭也僅限國立成功大學、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成大醫院或成杏基金會。
(二) 正式收據開立時間恕不得提前或延後。每月15日前繳費者,於該月20日左右開立;每月16號至該月月底繳費者,於隔月5日左右開立。上述開立時間若遇例假日順延。線上繳費因入帳需較長工作天,請提早繳費。若有經費核銷或收據日期開立相關考量,請務必自行估算交件及繳費日期後,提早送件。
(三) 正式收據開立後,請依本中心通知,攜帶臨時繳費收據至本中心領取正式收據,恕不代理郵寄。如代領人不便拿取繳費收據,可拍照出示或現場核對申請單資料。
第十一點、本論文校稿服務辦法,經文學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下載】英文論文校稿服務申請單 (請以一頁為限)  中文版: (odt)   (pdf)  English version: (odt)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