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言能力指標規範
學士班學生應於畢業前,達成各學系修課章程規定之外國語言能力指標,始得畢業。各學系訂定之外國語言能力指標,請向所屬學系確認。
- 通過指標:通過後,請於畢業前至「英文抵免及外國語言能力成就檢定系統」登錄,上傳相關成績證明文件,經就讀學系系辦審核通過始完成認證程序,送審文件若有造假,須自負法律責任。
- 未通過指標:若未能通過指標,且已修畢必修英文4學分,可選修一學期「線上補強英文」課程,修畢且成績及格則視為達成外國語言能力指標,若各系對於未通過指標有另外規定者,依各系規定為準。
*備註1:若同學因轉系、雙主修、輔系等等因素致使原先的英文畢業門檻申請無效,請來信nckueagle@gmail.com詳細說明您的情況,外語中心將協助刪除先前的紀錄以利再次申請,申請紀錄一經刪除即無法再復原,請特別注意!
*備註2:原則上,外語中心針對各英檢成績的時效性沒有限制,若各系所有單獨制定年限規範,請以各系所規範為主。
*備註3:若遇系統問題,請來信nckueagle@gmail.com。請在信件中詳述遭遇到的問題並附上系統問題截圖或必要文件(如英檢成績單等),以協助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