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外語課程抵免申請說明
第二外語課程抵免申請說明
若您曾修習過本校或他校第二外語課程,並希望申請學分抵免,請務必先確認您欲抵免的「學分種類」,並依據以下流程與相關單位聯繫:
一、 步驟一:確認您欲抵免的學分種類與對應窗口
- 欲承認為「通識學分」:請聯繫 通識教育中心。
- 欲承認為「系上學分」:請先聯繫 您就讀的系所辦公室。
- 注意事項: 若您的系所同意承認為系上學分,後續須由「本中心該語種之授課教師」審核課程內容是否符合抵免標準。您可參考下方「各語種教師聯絡資訊」,自行準備齊全資料後發信詢問老師。
二、 步驟二:依據您的身分,進行相關申請
- 一般在學生:請依據上述第一點之說明,直接聯繫通識中心或系辦。並依照對應單位之指示攜帶「學分承認表、教師同意信件、修習課程課綱、修課成績單」等資料至外語中心蓋章審核。
- 交換生、復學生、重考生:欲轉為「通識學分」者,請逕行聯絡通識中心承辦人 陳以婷小姐(分機:50212)了解相關規定並提交申請。
- 轉學生:請於學校規定的審核期間內,使用「抵免系統」提出申請,系統會將您的申請轉交至通識中心審核。
- 轉系生:請於學校規定的審核期間內,使用「轉系生學分抵免系統」提出申請,系統會將您的申請轉交至通識中心審核。
三、 必備審核文件(請務必詳閱)
無論您是向通識中心或直接向本中心教師提出審核申請,為確保審核順利進行,請務必備妥以下 2 項資料,若資料不全將無法進行審核(審核作業時間至少需 2~3 個工作天,請及早提出):
- 原文撰寫之修課當學期課程大綱:課綱需詳載每週上課進度及學分數且課程大綱的撰寫語言,必須與您欲抵免的語言相同。(例如:欲抵免日文課程,就必須提供「以日文撰寫」的日文課程大綱)。
- 修課成績單或修課成績證明。
四、 本中心各語種審核教師聯絡信箱
如需本中心教師協助確認課程是否可承認為本校二外學分,請備妥上述必備文件後,發信至對應語種之教師信箱,並請將信件 副本 (CC) 至外語中心公務信箱:nckueagle@gmail.com。
- 日文: 張巧螓 老師 chiaochin0930@gmail.com
- 德文: 張淑慧 老師 shuei1703@gmail.com
- 法文: 林蜀媛 老師 linsy1070@yahoo.com.tw
- 西文: 白芳怡 老師 fangi66@gmail.com
- 泰文: 林綉玉 老師 linchiuyi@gmail.com
- 越南文: 蔡氏清水 老師 trangthuyhue5326@gmail.com
- 韓文: 尹遠菱 老師 yyl5052@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