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成功大學外語中心誠徵專案工作人員1名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之學士或碩士學歷畢業。
2. 外國語文學系、英語學系、應用英語學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如非英文相關科系畢業,須具備相當於CEFR B2級以上之英語能力。
【工作內容】
1. 負責本中心開設之全校外語課程教務。
2. 辦理補強英文及英語分級考試。
3. 財產管理。
4.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1. 自實際報到日起,依「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學士級第一年起薪265薪點(新臺幣36,861元),碩士級第一年起薪300薪點(新臺幣41,730元),相關職前年資,依「國立成功大學聘僱人員採計曾任年資提敘薪級原則」辦理。
2. 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依相關規定辦理。
【起聘日期】 自114年8月1日起聘,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且表現良好者,將續聘留任。
【申請資料】
1. 履歷表(含照片、Email、聯絡電話)。
2. 自傳(含工作經歷、工作年資)。
3.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4. 英檢成績證明文件。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報名方式】
意者請將上述申請資料(序號1~4為必備資料),依序合併成1份PDF檔,於收件截止前email至nckueagle@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專案工作人員-姓名」。
【收件截止】即日起至114年7月11日(週五)中午 12時截止。
【甄選方式】
1.初審:電子資料審核通過後,將擇優通知面試(初審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2.面試:採全英語進行。
【聯絡電話】06-2757575轉分機52258(陳小姐)
備註: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