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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請英文學分抵免簽呈(系辦專用)

逾期申請英文學分抵免辦理需由學生所屬學系的系辦開立專簽並會辦外語中心、註冊組等相關單位,簽呈範本請參考附件。

系辦需請學生提供以下資料,附於簽呈中:

  1. 學生的歷年成績單影本

  1. 學生的英文檢定成績單影本

  1. 學生的報告書

(由學生親自填寫為何逾期辦理英文學分抵免的理由,並留有學生本人簽名以及簽名日期)

 

 簽呈核准後,請系辦提供學生簽呈影本,並告知需攜帶簽呈影本及英文檢定成績單或證書正本到外語中心辦理逾期抵免。

 

逾期申請英文學分抵免簽呈_範本.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