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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英文學分抵免/免修

115學年度第1學期 英文學分免修/抵免公告

 

一、 公告總覽與適用對象

所有時程、資格與說明,請仔細參閱本公告

  • 不適用對象
    • 外文系學生。
    • 各學系有自訂「可不修英文課程」規定者。

 

二、 核心規定:免修 vs. 抵免

學分採計方式因入學年度而異,請務必確認您的身分別。

 

A.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 (適用「免修Waiver」)

  • 規則:經審核通過後,可免修英文學分。
  • 學分採計:免修的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學生須自行修習「領域通識」或「融合通識」課程以補足學分。
  • 最多同學詢問1:免修完成後,同學可選修「第二外語」課程(如:A1日文、德文、西文、法文等)補足您免修的學分,但須自行至「轉領域通識學分申請系統」將二外學分轉成領域通識學分(人文學),相關細節請洽通識教育中心。
  • 最多同學詢問2已免修」之學分,無法再透過「任何模組英文課程」補足所需之通識學分。若您仍有修課需求並希望取得學分,建議不提出免修申請。鑑於學分採計與認列程序較為繁瑣,為避免後續學分承認之爭議,外語中心不建議同學同時辦理免修並選修模組英文課程。

 

B. 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舊生 (適用「抵免Exemption」)

  • 規則:經審核通過後,可抵免英文課程。
  • 學分採計:抵免的學分可直接計入畢業學分。

 

C. 轉學生、重考生特別說明

請注意:所有使用「抵免系統」之學生皆需填寫並上傳個人資料、修/畢業證明、等第制成績評量對應表或其他證明文件,作為共同必要文件!

學生身分

適用規則

重要事項

115學年度入學之二年級及之後入學的轉學生

免修 Waiver

以「英文檢定」取得原校學分之

1)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重考生

2) 115學年度轉入之二年級轉學生

3) 115學年度之後轉入轉學生

X

不開放透過註冊組「抵免系統」抵免

採「原校修課」折抵之轉學生與重考生

抵免 Exemption

請至「抵免系統」申請,學生需上傳:

1) 歷年成績單

2) 修課學期課程大綱(PDF檔案或網址皆可,需為官方正式文件)

由本中心評估原校課程內容是否與本校課程相近,授課時數是否滿36小時,原課程學分是否為2學分以上,課綱需完整呈現該堂課程必要資訊(如:時間、地點、授課教師等)。

採「原校抵免/免修英文課程」之

1) 114學年度入學轉學生

2) 115學年度入學之三年級轉學生

抵免 Exemption

請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學生需上傳:

1) 英文檢定成績單/證書

2) 原校英文抵免/免修規定

3) 原校歷年成績單

由本中心評估是否符合成大抵免/免修門檻。

以「高中先修大學英文課程等」非正規大學修課折抵之轉學生與重考生

抵免 Exemption

請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學生需上傳:

1) 歷年成績單

2) 修課學期課程大綱(PDF檔案或網址皆可,需為官方正式文件)

由本中心評估預修課程內容是否符合本校標準,授課時數是否滿36小時,原課程學分是否為2學分以上。

 

三、 申請流程 (所有適用者皆須完成兩階段)

注意:僅完成線上登記不代表成功,必須完成下列兩階段所有流程,逾期不受理。

【第一階段】線上登記

  • 系統英文免修/英文抵免及外國語言成就檢定系統
  • 時間115 年 8 月 1 日 至 9 月 16 日,每日 09:10 ~ 17:00
  • 步驟
    1. 線上登記:登入系統,依指示填寫資料。
    2. 選擇標準:請務必點選符合自己入學年度的申請標準,若點選錯誤將被退件
    3. 列印表單:送出申請後,務必列印紙本申請表,以利進行第二階段。
    4. 操作說明線上登記操作說明

 

【第二階段】至外語中心現場資格審核

  • 地點:光復校區 修齊大樓2樓 外語中心辦公室
  • 時間115 年 9 月 7 日 至 9 月 16 日 ,每日 09:10 ~ 17:00
  • 必備文件:請攜帶第一階段列印的申請表,並附上符合您申請條件的任一項證明文件正本
    • 英語系國家外籍生(免修/抵免4學分):有效護照正本。
    • 英語授課環境就學經驗滿兩年者免修/抵免2學分、滿三年者免修/抵免4學分:相關證明正本(需列出英文授課科目及修業時間,且英文授課科目須達總科目50%以上)。
    • 英檢成績單/證書:英檢成績單/證書正本(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螢幕截圖或照片)。如因英文檢定(僅限IELTS或TOEFL iBT)不提供額外免費紙本證書或是僅提供電子版本,請於外語中心櫃檯當場登入檢定系統網站,並經由承辦人檢核為官方資料後始受理,建議同學額外申請紙本證書以利查驗並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四、 重要注意事項

  • 抵免/免修於每學期初辦理,申請者須在期限內完成第二階段審核,否則下學期須重新辦理。

  • 畢業前可申請 2 學分及 4 學分之抵免各一次(總上限 4 學分),相關紀錄將於辦理後的「隔一學期」匯入成績單。

  • 審核通過後可選修補強英文,但若確定不修模組英文課,務必於「補改選第 3 階段」結束前自行上網棄選已選課程。

  • 若申請未通過,同學仍須依規定修習英文課程。

  • 若以「他校英文(暑修/特別)課程」做本校英文學分抵免,請在修課之前將該課程的課程大綱提交之外語中心審核,審核通過後方能至他校修課,若同學未經外語中心確認自行至校外修課致使課程無法抵免,恕本中心無法承擔後果。

 

五、 其他資源

  • 成功大學通識英文免修/抵免門檻
  • 外語中心過往承辦「英語系國家外籍生」案例:USA (美國)、Solomon Islands (索羅門群島)、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Saint Lucia (聖露西亞)、Saint Kitts and Nevis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Belize (貝里斯)、Singapore (新加坡)。
  • 外語中心多媒體自學室提供多國語言學習資源及測驗書籍,歡迎多加利用。
  • 詳細資訊外語中心多媒體自-學習室使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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