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外語中心誠徵「中小學教師短期出國培訓計畫」專案工作人員1名
【工作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外語中心
【職位名稱】專案工作人員
【名額】1名
【工作項目】主以執行中小學教師短期出國培訓計畫工作及主管臨時交辦事項,出國培訓計畫工作略述如下:
出國培訓之勞務採購工作及廠商溝通。
教師遴選工作規劃與執行。
出國前之國內行前訓練規劃與執行。
培訓成果資料蒐集與成果撰寫。
培訓成果發表會辦理。
計畫相關行政庶務,如經費核銷、報告撰寫等。
【應具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需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具備英檢(聽說讀寫)B2以上證明(依據語言檢定CEFR等級對照表)。
具備熟練之電腦文書軟體應用能力(如Office之Word、PowerPoint、excel等)。
【工作日期】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本計畫為一年一聘,將視情況延續)
新進專案工作人員得先予試用,試用期間以三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表現良好者再予續聘。
【薪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學士第1年為35,120元/月、碩士第1年為40,165元/月,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最高為45,336元/月。年終獎金依考核結果,至高可領1.5個月月薪。
【管理責任】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依據培訓辦理,可能有出差需要。
【上班時段】日班,如有加班需填寫加班單,並依加班時數安排補休。
【休假制度】比照政府機關辦公行事曆
【應繳交資料】
必要文件:個人中英文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最高學歷證明、英檢證明。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例如與語言學習及語言教學相關證明。
請將所有檔案整合成一份PDF檔後,email至11309110@gs.ncku.edu.tw ,信件標題請註明「(姓名)_應徵選送中小學教師出國入班觀課計畫專案工作人員」。
※收件截止時間:113年12月13日(得視應徵人數予以延長或調整)
【依法不得錄用規定說明】學校不得雇用之規定如下: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
相關委員會調 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其他說明】如獲錄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須於僱用時進行體檢並提供檢查報告,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聯絡人】
公告單位:外語中心
聯絡人:伍小姐
聯絡信箱:11309110@gs.ncku.edu.tw
聯絡電話:06-2757575 # 5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