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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課程學分抵免或免修

免修/抵免門檻列表

線上登記操作說明

 

114學年度第1學期 模組英語課程學分免修/抵免公告

 

一、 公告總覽與適用對象

所有時程、資格與說明,請仔細參閱本公告

  • 不適用對象
    • 外文系學生。
    • 各學系有自訂「可不修英文課程」規定者。

 

二、 核心規定:免修 vs. 抵免

學分採計方式因入學年度而異,請務必確認您的身分別。

A.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 (適用「免修」)

  • 規則:經審核通過後,可免修英文課程。
  • 學分採計:免修的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學生須自行修習「領域通識」或「融合通識」課程以補足學分。
  • 選課疑問:有關補修通識課程的選課問題,請洽詢通識教育中心或所屬系辦。

B. 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舊生 (適用「抵免」)

  • 規則:經審核通過後,可抵免英文課程。
  • 學分採計:抵免的學分可直接計入畢業學分。

C. 轉學生、重考生特別說明

  • 115學年度入學之二年級及之後入學的轉學生:適用「免修
  • 採原校修課折抵之轉學生與重考生:適用「抵免」,請依註冊組公告時間,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
  • 以高中先修大學英文課程等非正規大學修課折抵之轉學生與重考生適用「抵免」,請依註冊組公告時間,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申請者須上傳歷年成績單修課學期課程大綱,由本中心評估原校課程內容是否與本校課程相近,授課時數是否滿36小時,原校學分是否為2學分以上
  • 114學年度入學之轉學生、115學年度入學之三年級轉學生:適用與其同年級之非轉學生之英文檢定「抵免」規定,抵免之英文課程學分得直接計入畢業學分,請依註冊組公告時間,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學生需上傳英檢成績單、原校英文抵免規定、原校歷年成績單
  •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重考生、115學年度轉入之二年級轉學生及115學年度之後轉入轉學生:以英文檢定取得原校學分者,不再開放透過註冊組系統抵免

 

三、 申請流程 (所有適用者皆須完成兩階段)

注意:僅完成線上登記不代表成功,必須完成下列兩階段所有流程,逾期不受理。

【第一階段】線上登記

  • 系統英文免修及外國語言能力成就檢定系統
  • 時間114年9月1日 (一) 至 9月17日 (三),每日 09:10 ~ 17:00
  • 步驟
    1. 線上登記:登入系統,依指示填寫資料。
    2. 選擇標準:請務必點選符合自己入學年度的申請標準,若點選錯誤將被退件
    3. 列印表單:送出申請後,務必列印紙本申請表,以利進行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至外語中心現場資格審核

  • 地點:光復校區 修齊大樓2樓 外語中心辦公室
  • 時間114年9月8日 (一) 至 9月17日 (三),每日 09:10 ~ 17:00
  • 必備文件:請攜帶第一階段列印的申請表,並附上符合您申請條件的任一項證明文件正本
    • 英語系國家外籍生(免修/抵免4學分):有效護照正本。
    • 英語授課環境就學經驗滿兩年者免修/抵免2學分、滿三年者免修/抵免4學分:相關證明正本(需列出英文授課科目及修業時間,且英文授課科目須達總科目50%以上)。
    • 英檢成績:英檢成績單正本(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螢幕截圖)。

 

四、 重要注意事項

  • 完成程序: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第二階段審核,視同未完成,下學期需全部重新申請。
  • 自行棄選課程:審核通過且確定不修課者,務必於「補改選第3階段」結束前,自行上網棄選已選上的英文課程。
  • 未通過者:仍須按規定修習英文課程。
  • 申請次數:畢業前可申請抵免/免修2學分及4學分各一次(承認上限為4學分)。
  • 辦理時機:每學期初皆開放辦理,建議於畢業當學期初之前辦理完畢。

 

五、 其他資源

 

以下這張圖片,可點擊另開視窗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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