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課程學分抵免或免修
免修/抵免門檻列表
線上登記操作說明
114學年度第1學期 模組英語課程學分免修/抵免公告
一、 公告總覽與適用對象
所有時程、資格與說明,請仔細參閱本公告。
- 不適用對象:
- 外文系學生。
- 各學系有自訂「可不修英文課程」規定者。
二、 核心規定:免修 vs. 抵免
學分採計方式因入學年度而異,請務必確認您的身分別。
A.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 (適用「免修」)
- 規則:經審核通過後,可免修英文課程。
- 學分採計:免修的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學生須自行修習「領域通識」或「融合通識」課程以補足學分。
- 選課疑問:有關補修通識課程的選課問題,請洽詢通識教育中心或所屬系辦。
B. 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舊生 (適用「抵免」)
- 規則:經審核通過後,可抵免英文課程。
- 學分採計:抵免的學分可直接計入畢業學分。
C. 轉學生、重考生特別說明
- 115學年度入學之二年級及之後入學的轉學生:適用「免修」。
- 採原校修課折抵之轉學生與重考生:適用「抵免」,請依註冊組公告時間,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
- 以高中先修大學英文課程等非正規大學修課折抵之轉學生與重考生:適用「抵免」,請依註冊組公告時間,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申請者須上傳歷年成績單及修課學期課程大綱,由本中心評估原校課程內容是否與本校課程相近,授課時數是否滿36小時,原校學分是否為2學分以上。
- 114學年度入學之轉學生、115學年度入學之三年級轉學生:適用與其同年級之非轉學生之英文檢定「抵免」規定,抵免之英文課程學分得直接計入畢業學分,請依註冊組公告時間,至「抵免系統」線上申請,學生需上傳英檢成績單、原校英文抵免規定、原校歷年成績單。
-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重考生、115學年度轉入之二年級轉學生及115學年度之後轉入轉學生:以英文檢定取得原校學分者,不再開放透過註冊組系統抵免。
三、 申請流程 (所有適用者皆須完成兩階段)
注意:僅完成線上登記不代表成功,必須完成下列兩階段所有流程,逾期不受理。
【第一階段】線上登記
- 系統:英文免修及外國語言能力成就檢定系統
- 時間:114年9月1日 (一) 至 9月17日 (三),每日 09:10 ~ 17:00
- 步驟:
- 線上登記:登入系統,依指示填寫資料。
- 選擇標準:請務必點選符合自己入學年度的申請標準,若點選錯誤將被退件。
- 列印表單:送出申請後,務必列印紙本申請表,以利進行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至外語中心現場資格審核
- 地點:光復校區 修齊大樓2樓 外語中心辦公室
- 時間:114年9月8日 (一) 至 9月17日 (三),每日 09:10 ~ 17:00
- 必備文件:請攜帶第一階段列印的申請表,並附上符合您申請條件的任一項證明文件正本:
- 英語系國家外籍生(免修/抵免4學分):有效護照正本。
- 英語授課環境就學經驗(滿兩年者免修/抵免2學分、滿三年者免修/抵免4學分):相關證明正本(需列出英文授課科目及修業時間,且英文授課科目須達總科目50%以上)。
- 英檢成績:英檢成績單正本(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螢幕截圖)。
四、 重要注意事項
- 完成程序: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第二階段審核,視同未完成,下學期需全部重新申請。
- 自行棄選課程:審核通過且確定不修課者,務必於「補改選第3階段」結束前,自行上網棄選已選上的英文課程。
- 未通過者:仍須按規定修習英文課程。
- 申請次數:畢業前可申請抵免/免修2學分及4學分各一次(承認上限為4學分)。
- 辦理時機:每學期初皆開放辦理,建議於畢業當學期初之前辦理完畢。
五、 其他資源
- 外語中心多媒體自學室提供多國語言學習資源及測驗書籍,歡迎多加利用。
- 詳細資訊:外語中心多媒體自-學習室使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