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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抵免/免修

模組英文課程 免修與抵免 Q&A

最新更新日期: 2025/09/04

在開始之前,請先了解「免修」「抵免」最關鍵的區別:

  • 免修 (Waiver) 適用於114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畢業總學分不變,免修的學分須改修其他通識課程補足。
  • 抵免 (Exemption) 適用於113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畢業總學分可減少,抵免多少學分,畢業門檻就降低多少學分。

 

第一部分:模組英文課程免修

(適用對象:114學年度起入學之大一新生)

Q1:我是114學年度新生,申請免修後,畢業總學分可以少修嗎?

A1:不行。免修的意思是「免除修習英文課的義務」,但您仍需另修「領域通識」或「融合通識」課程來補足這24學分。畢業所需的總學分數(例如128學分)並不會因此減少。

Q2:申請英文免修有時間限制嗎?錯過了怎麼辦?

A2 有時間限制,但畢業前的每學期都可以申請。申請時間為「學期開始日」至「選課第三階段結束」。逾期原則上不受理,但若因畢業在即等特殊情況,可請系辦提出專案簽呈申請。

Q3:英文免修的申請流程是什麼?如何查詢結果?

A3 申請須完成以下兩個步驟才算成功:

  1. 線上登記: 英文免修及外國語言能力成就檢定系統填寫申請單。
  2. 資格驗證: 攜帶申請單及證明文件正本至光復校區修齊大樓2F外語中心審查。

您可以在第三階段選課結束後,自行至上述系統查詢當學期的審查結果。

Q4:我可以用哪些資格申請免修?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A4 主要有以下三種資格:

  • 英語檢定成績:
    • 成績單沒有效期限制,但必須是官方機構核發的正本。
    • 僅接受校方辦法規定的測驗項目。
    • 校內OOPT成績申請者,請提供學校email寄發的成績單或自行列印;校外自費考的OOPT成績不予承認
    • 多益(TOEIC)申請,僅需「聽讀」或「說寫」測驗擇一即可。但若使用「說寫」成績,則口說和寫作兩項成績皆須具備。
  • 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
    • 需繳交效期內的護照
    • 若您的國家有兩種以上官方語言,此資格不適用,請改用其他方式申請。
  • 曾受高中以上以英語為主要授課語言之正式教育:
    • 證明文件須清楚載明:(a) 以英文授課的科目名稱 (需佔總選修科目50%以上)(b) 英文授課的修業起訖期間。

Q5:聽說新生分級測驗成績到模組二/三,就會自動免修,是真的嗎?

A5錯誤消息 不會自動免修。無論是新生分級測驗還是其他英檢成績,只要達到免修標準,都必須由學生本人主動在畢業前任一學期,依照流程提出申請才算數。

Q6:關於申請的學分數,有哪些特殊規定?

A6

  • 申請次數: 「免修2學分」和「免修4學分」最多各申請一次
  • 彈性申請: 即使您符合免修4學分的資格,但若仍想修習部分英文課,可以只申請免修2學分。
  • 學分上限: 即使您的證明文件資格超過4學分,最多也只承認4學分。

Q7:我可以在同一學期一邊修英文課,一邊申請免修嗎?

A7:可以,但仍須注意自行退選或是學分認定的問題

Q8:申請免修後,如果當學期的最低修課學分數不足,該怎麼辦?

A8 請至註冊組網站下載【超(減)修學分申請表】,填寫後送交註冊組申請減修學分即可。申請原因可註明「免修英文學分」。

 

第二部分:模組英文課程抵免

(適用對象:113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

Q1:我是適用抵免辦法的學生,抵免學分後,畢業總學分可以少修嗎?

A1:可以。 這是抵免與免修最大的不同。若您抵免了4學分,原本128個畢業學分就會降為124個。

Q2:抵免的申請時間、流程和資格規定,跟免修有不同嗎?

A2 絕大部分都相同。申請時間、雙步驟流程、資格證明文件(英檢成績、外籍生護照、英語授課證明等)的規定,都與第一部分的「免修」辦法一致。主要差異僅在於對畢業總學分的影響

Q3:以英檢成績申請抵免,成績單有時效性嗎?校外考的OOPT可以用嗎?

A3 成績單沒有效期限制,但須為官方正本。校外自費參加的OOPT測驗成績,因與校內設定不同,不予承認。

Q4:聽說新生分級測驗成績到模組二/三,就會自動抵免學分,是真的嗎?

A4:錯誤消息! 不會自動抵免。所有符合資格的成績,都必須由學生本人主動在畢業前提出申請,才會完成學分抵免程序。

Q5:關於抵免的學分數,有哪些特殊規定?

A5

  • 申請次數: 「抵免2學分」和「抵免4學分」最多各申請一次
  • 彈性申請: 即使符合抵免4學分的資格,若仍想修習部分英文課,可以只申請抵免2學分。
  • 學分上限: 最多只承認抵免4學分。

Q6:我可以在同一學期一邊修英文課,一邊申請抵免嗎?

A6:可以,但仍須注意自行退選或是學分認定的問題

Q7:申請抵免後,如果當學期的最低修課學分數不足,該怎麼辦?

A7 請至註冊組網站下載【超(減)修學分申請表】,填寫後送交註冊組申請減修學分。申請原因可註明「抵免英文學分」。

 

第三部分:103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 舊制抵免問題

Q1:我還能用舊制的抵免門檻來辦理英文抵免嗎?

A1:不行。自104學年度起,所有學生的抵免申請案皆採用新制門檻辦理。

Q2:我以前已經通過舊制的大一和大二英文抵免,還有承認嗎?

A2:有承認。 已經確定通過的抵免學分不受影響,您不需要再申請新制抵免。

Q3:我以前只有通過舊制大一或大二英文抵免2學分,還可以申請新制抵免嗎?

A3:可以。 您可以依據新制門檻,申請抵免剩餘的2學分,或直接申請抵免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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