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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抵免/免修

模組英文課程 免修/抵免 Q&A

最新更新日期: 2025/11/20

項目

模組英文課程 免修 Waiver

模組英文課程 抵免 Exemption

適用對象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大一新生

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

與畢業學分的關鍵區別

畢業總學分不變(例如128學分)。免修學分須改修其他通識課程補足。

畢業總學分可減少。抵免多少學分,畢業門檻就降低多少學分(例如抵免4學分,總學分變124)。

申請學分特殊規定

「抵免/免修2學分」和「抵免/免修4學分」最多各申請一次。

學分上限

即使資格超過4學分,最多只承認免修/抵免4學分。

彈性申請

即使符合免修/抵免4學分資格,可彈性選擇只申請免修/抵免2學分。

申請時間

學期開始日 選課第三階段結束。

逾期處理

原則上不受理。若因畢業在即等特殊情況,可請系辦檢送逾期抵免/免修公文

申請流程(需完成兩步驟)

至「英文免修/英文抵免及外國語言成就檢定系統」填寫並列印申請單攜帶紙本申請單及英檢證明文件正本至外語中心人工審查。

申請資格(文件規定)

  1. 英語檢定成績單無效期限制,須為官方正本
  2. 校外自費考的OOPT成績不予承認。
  3. 多益(TOEIC)與培力英檢(BESTEP)僅需「聽讀」或「說寫」擇一(說寫需口說和寫作兩項成績)。
  4. 英語系國家外籍生:需繳交效期內護照,多語言國家不適用。
  5. 曾受高中以上英語授課正式教育:需證明英文授課科目佔總選修50%以上,並載明起訖期間(2學年或3學年)。

新生分級測驗是否自動?

錯誤消息! 達到標準不會自動免修/抵免,學生須主動提出申請

當學期邊修邊申請

可以,但須注意自行退選或學分認定問題。

最低修課學分數不足

須下載【超(減)修學分申請表】,註明「抵免/免修英文學分」送交註冊組申請減修學分。

 

舊制抵免問題 (103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

  • 是否能用舊制門檻? 不行。自104學年度起,所有抵免案皆採用新制門檻辦理。
  • 舊制抵免是否承認? 有承認。已經通過的抵免學分(如大一/大二英文)不受影響。
  • 已通過舊制2學分,還能申請? 可以。可依據新制門檻,申請抵免剩餘的2學分,或直接申請抵免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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